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悠遊聯名卡發卡後「自動加值功能預設為開啟」,且自動加值功能無法關閉。悠遊卡可重複加值使用,每卡最高加值限額為新臺幣10,000元,持卡人得以下列方式加值:
- 自動加值
當悠遊聯名卡之悠遊卡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100元時,將透過設備自動加值新臺幣500元或其倍數之金額至悠遊卡。悠遊聯名卡每日自動加值限6次(限額新臺幣3,000元),自動加值免手續費。自動加值金額將列於信用卡帳單中。
- 現金加值
持悠遊聯名卡至悠遊卡公司設置於特定地點(捷運車站)之悠遊卡加值機(AVM)及特約機構(超商超市等)以現金加值:
(一)
人工加值:
- 不限金額:臺北捷運各車站旅客詢問處、桃園捷運各車站旅客詢問處、全台貼有悠遊卡標誌的便利商店(7-ELEVEN、全家便利商店、萊爾富、OK超商、義美)、悠遊卡客服中心。
- 新臺幣100元或其倍數:高雄捷運各車站旅客服務台。
(二) 機器加值:
- 不限金額:臺北捷運設有悠遊卡加值平台之「單程票售票機」、高雄捷運各車站設置之「加值售票機」。
- 新臺幣100元或其倍數:臺北捷運各車站及部分停車場設置之「悠遊卡加值機」(AVM)、桃園捷運各車站設置之「售卡/加值機」、淡海輕軌各車站設置之「售卡/加值機」、國光客運站(臺北車站東門外、南港轉運站、桃園機場第一航廈、桃園機場第二航廈)設置之「售卡/加值機」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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