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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 |
| 買方與賣方為提昇不動產買賣之交易安全,將買賣雙方應給付之買賣價金或不動產信託予本行,由本行依買方與賣方所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,以履行不動產買賣價金之給付義務與產權完成過戶為目的,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、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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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點介紹 |
- 提升不動產買賣之交易安全。
- 建立買賣雙方互信基礎。
- 銀行監督機制健全,確保資金安全。
- 買賣價金流向透明,保障賣方應得之買賣價款。
- 銀行控管產權流向,保障買方取得產權。
- 整合多位地主意見,確保不動產買賣之進行。
- 依客戶需求,量身訂作個別信託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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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架構 |
| (一): |
| 買賣價金、不動產同時交付信託,納入控管,適合買賣雙方人數較多,需要整合多數人意見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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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: |
| 買賣價金交付信託,資金流向透明,控管產權流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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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效果 |
| 為了保障買賣雙方不動產買賣交易之安全性,建議雙方可將買賣價金交付信託。將買賣價金或不動產交付信託之效果如下表: |
| 未交付信託 |
交付信託 |
| 買賣雙方缺乏互信機制 |
銀行監督機制健全 |
| 賣方無法控制產權流向 |
產權獲得保障 |
| 買方可能損失買賣價金 |
買賣價金流向透明 |
| 個別地主退出、債信糾紛或發生繼承,影響此宗不動產買賣 |
整合多位地主意見,確保不動產買賣之進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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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人應檢附文件 |
- 委託人買賣雙方基本資料。
- 雙方買賣契約書影本。
- 印鑑證明(戶政事務所)。
- 地籍謄本。
- 身分證明書(身分證影本、健保卡影本或護照影本駕駛執照影本………等)。
- 不動產權狀正本。
- 授權書。(如非本人親自辦理須檢具授權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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