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21震災貸款專案屬購屋及住宅重建金額逾150萬元部分及修繕貸款貸款戶負擔固定年率為2%部分,自98年1月23日起計息方式變動 |
| 發佈時間:2009/06/11 |
一、依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0980010667號函辦理。
二、921震災貸款專案屬購屋及住宅重建金額逾150萬元部分及修繕貸款貸款戶負擔固定年率為2%部分,自98年1月23日起計息方式變動如下:
- 郵政儲金一年期機動利率低於2%時,按郵政儲金一年期機動利率調整。
- 郵政儲金一年期機動利率為2%以上,未達5.35%時,按固定利率2%計息。
- 郵政儲金一年期機動利率為5.35%以上時,按固定利率3%計息。
三、本行相關系統設定業已調整完畢,如於修改程式完成前已繳款之溢繳利息,將存入該戶自動扣繳帳號,並於存款歷史檔摘要內容註明「退921利息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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