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優惠購屋貸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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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適用對象
凡本國國民年滿二十歲,每人限購乙戶。
2. 優惠貸款額度
台北市每戶最高三百五十萬元,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三百萬元。
3. 貸款期限與還款方式
最長二十年,含寬限期3年(只付息不還本金)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
4. 利率
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利率0.9%機動調整。
上開利率政府固定補貼年利率0.7%,借款人負擔之利率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
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年利率0.2%。
5. 適用建物
限於97年03月22日(含)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,且其
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應登記含有「住宅」或「住」字樣者。
6. 限制規定
本專案不可重覆申貸,且除可與內政部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」之購
置住宅貸款,或將開辦之「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搭配使用外,不可搭配其他
政府政策性優惠房貸。
7. 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範例:
| 貸款金額(元) |
貸放利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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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費用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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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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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費用
年百分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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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2,00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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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7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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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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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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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1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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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
(1)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,實際貸
款條件,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。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
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。
(2)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。
(3)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07月01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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