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申請方式: |
| 持卡人於消費前來電申請即可參加分期付款活動 |
| 分期期數: |
| 分為3期、6期、12期及24期 |
| 最低分期金額: |
| 自行設定最低分期金額,最低分期金額為新台幣1,000元 手續費 |
- 3期:不收手續費。
- 6期:不收手續費。
- 12期:1至3期免收手續費,4至12期每期收總消費金額0.60%。
- 24期:1至3期免收手續費,4至24期每期收總消費金額0.7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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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 消費分期付款申請表暨約定事項 |
| 注意事項: |
- 「自行收單分期交易」、「NCCC分期交易」、「郵購分期交易」及「繳交各項稅款交易」不適用此分期活動。
- 持卡人提前償還消費款時,仍需繳納剩餘期數之手續費。
- 本行收取之手續費實際反應本行作業成本及資金成本,故不以利息為限。上述每期手續費總額換算為參考年利率,12期參考年利率約為9.70%;24期參考年利率約為14.56%。
-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取消本服務及核准與否之權利。
註:
(一) 本廣告揭露之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,實際條件,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,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授信條件有所不同。
(二)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預借現金利率。
(三)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99年6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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